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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部分乡镇开展创建“五好”关工委试点方案

关于在部分乡镇开展创建“五好”关工委试点方案

根据市关工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五好”关工委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基层创建工作的落实。经研究,先在部分乡镇开展创建“五好”关工委试点,为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提供经验和依据。现拟方案如下:

一、试点乡镇

分宜县分宜镇,渝水区罗坊镇,高新区水西镇,仙女湖区河下镇,孔目江生态经济区观巢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试点乡镇创建工作的领导。县区关工委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试点乡镇党委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专职副主任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同志参加的试点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创建工作。

三、启动安排

1、5月底前,试点乡镇按“通知”要求,制定好试点方案,并逐级上报至市关工委办公室。

2、6月20前,完成“开展宣传”、“调查摸底”工作,组织镇、村级关工委成员、“五老”、“六员”认真学习创建“目标要求”、“考核细则”,逐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并迅速落实考核要求和创建措施。

四、考核验收

县区关工委于8月底前,组织有关人员对试点乡镇进行自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市关工委于9月中下旬组织县区关工委相关人员共同对试点乡镇进行考评验收。验收测评组将依据“考核细则”的五个方面21条内容逐项逐条进行考核,有关乡镇、村、学校基层关工委业务建设,要按照本委2010年12月重印下发的《关心下一代工作业务知识学习资料选编》(修订本)的要求健全各种台账资料。为检验乡镇对所属村、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落实情况,测评组还将抽检2-3个村级关工委工作开展情况(听汇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

五、总结交流

县区关工委在试点的基础上,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分析探索新形势下在基层如何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市关工委于10月中下旬视情况召开创建“五好”关工委经验交流会,全面推进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争先创优活动的落实。

新余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