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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里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的意见》

湾里区为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关工委基层工作年总结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基层关工组织“五有五好”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夯实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基础,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于2014年1月28日联合下发通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的意见》。该意见全文如下:

自2010年开展创建“五有五好”基层关工委活动以来,全区各级关工委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湾发〔2010〕13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作为,扎实工作,我区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全区122个基层关工委组织,有115个达到“五有五好”标准,授予了“关心下一代工作‘五有五好’达标单位”标牌,达标率为95%。为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进一步提高加强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

关心下一代工作,对象在基层,力量在基层,阵地在基层,成效在基层。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基础在于做好基层工作;做好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关键在基层关工委组织。因此,加强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既是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基础,也是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关键。我区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总体上是好的,但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着思想认识不足,领导力度不大;工作队伍缺乏,活动内容单调;经费保障不足,工作开展困难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但制约了基层组织作用的有效发挥,也影响了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整体提高。因此,我们要从国家发展、民族未来和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按照《意见》文件要求,坚持“五有五好”标准,进一步加强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开创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局面。

进一步加强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

  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坚持“党组织建到哪里,关工委组织也建到哪里”原则,切实做到全区关工委基层组织全覆盖。镇、街道及设党委(党工委)的区直机关单位的关工委组织统称“××××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关工委),村、社区、分场、林场、学校、企业及设党支部(总支)的区直机关单位的关工委组织统称“××××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简称关工小组)。在此基础上,要按照市关工委“哪里有众多的老同志和青少年,关工委组织就要建到哪里”的要求,努力做好基层关工委组织向村民小组延伸、向楼栋延伸、向民营企业延伸。

进一步加强基层关工委班子建设。

党的各级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配齐配强基层关工委班子。镇、街道及设党委(党工委)的区直机关单位等基层关工委班子,名誉主任由党委(党工委)书记担任,主任由党委(党工委)班子中分管党群工作的领导成员担任,第1副主任由曾担任过同级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同志担任,工、青、妇方面的同志和下属各关工小组组长担任副主任或成员,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具体工作,选好办公室主任。村、社区、分场、林场、学校、企业及设党支部(总支)的区直机关单位等基层关工小组班子,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并进入其上一级关工委班子成员,有条件的单位必须选配一名曾担任过同级领导职务的退下来了的老同志担任副组长,工、青、妇方面的同志和下属关工小组组长担任副组长或成员,必须明确一名副组长或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村民小组、楼栋、民营企业等基层关工小组班子,组长由村民小组长、楼栋长、民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或工会领导担任。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关工委队伍建设。

基层关工委队伍建设要坚持“扩队伍”与“强队伍”并重、“发挥‘五老’优势”与“关心爱护‘五老’”并重的方针,充分扩大“五老”人员队伍,积极争取在职人员队伍,广泛吸纳志愿者队伍。各基层关工委组织要通过老干部支部、关心老干部活动等各种形式,充分动员和组织本单位的“五老”人员积极投身到关心下一代的工作队伍中来,鼓励在职干部在本职工作树立关心下一代的工作意识,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要广泛吸纳和引导广大志愿者开展各类关爱青少年的志愿活动。要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关工委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通过举办辅导报告、组织参观学习、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对“五老”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各单位要为“五老”人员和关工干部学习培训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进一步加强基层关工委经费保障。

要按照《意见》文件要求,将关工委的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的财政预算,保证基层关工委进行工作、开展活动所需的必要经费。镇、街道及设党委(党工委)的区直机关等设关工委的单位,其关工委工作经费每年预算安排2万元以上。 村、社区、分场、林场、学校、企业及设党支部(总支)的区直机关等设关工小组的单位,其关工小组工作经费每年预算安排5千元以上。在镇、街道及设党委(党工委)的区直机关担任关工委第4副主任的老同志每人每月补助200元以上。在村、社区、分场、林场、学校、企业及设党支部(总支)的区直机关担任关工小组副组长的老同志也应视工作量大小,发给适当的补助。按规定开展的大型活动和专项工作还应安排单项经费。基层关工组织工作经费要做到逐年增加。

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党的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在坚持将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基础上,从2014年起,将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对设党委(党工委)的区直机关单位的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各单位要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关心下一代工作汇报,研究讨论关心下一代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工作部署、检查、指导、总结、表彰时应安排关心下一代工作内容。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都要各司其职,在履职工作中增强关心下一代意识,积极参与和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形成关心下一代的强大工作合力。


(湾里区关工委 涂昌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