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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祖国的花朵更加娇艳

2013-11-15

为了祖国的花朵更加娇艳

——记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工作

“我实在没想到会这么快出来,这都是法官像妈妈一样在真心地帮助我,用爱心感化我,用耐心教育我。回家后,我一定好好做人,绝不辜负法官妈妈的期望。”在车站门口,一位刚刚刑满释放的少年接过法官给他买的车票,含着热泪说着上面的话,这是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又一次生动写照。

在西湖法院,有这样一支队伍,她们用爱心指引着迷途少年重回正确的人生航道,用真心医治一颗颗受伤的心灵。她们就是该院少年案件审判庭的女法官。多年来,该院少年审判工作先后被国家五部委联合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后两次被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杰出青少年维权岗”;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近年来多次受到省、市、区有关部门的表彰。近日在该院召开的全国基层法院女院长第七届年会上,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王秀红及与会50余名女院长对该院的少年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该院少年审判庭是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少年案件审判庭,全庭共有审判人员及辅助人员9名,年受理案件400余件,在人员配备、案件数量上居全市各法院少年庭之首。

——注重法制宣传,为祖国花朵护航

“正如社会上对少年庭法官所称的‘法官妈妈’一样,这次法官的讲课,更像是一名母亲对孩子的教诲与期望”!在西湖法院少年庭法官为南昌市抚生路学校二百余名即将步入初中的六年级学生送去一堂“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知识课后,该校吴书记所说的话。

把案件审理与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法制教育有机地结合是该院少年审判所坚持的一大特色。去年以来,该院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先后走进南昌市第二十中学、干家前巷小学、珠市小学、棉花市小学等,为近2000名在校青少年送去法律知识,举办法制讲座11场,针对各中小学校老师开展重点宣讲,面向社区、群众发放法制教育宣传单1000余份,让法院、学校和社区形成合力,共同营造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环境;设立“公众开放日”,让《南昌晚报》和《江西晨报》的小记者、南昌八中的学生们走进法院,亲身感受法庭环境,运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与他们互动,使其对法院认识更加直观,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拓宽法制宣传和教育渠道,运用大众传媒特别是电视、网络、官方微博等新闻媒体,适时发布该院少年审判工作新动态,建立 “西湖爱心家园”微博,打造集宣传、教育、谈心为一体的信息化沟通平台。

——创新工作模式,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谢谢法官,让我的爸爸妈妈又重归于好了,我又重新回到温暖的家了……”在得知母亲撤诉后,一直揪心于父母离婚的小玉喜笑颜开,兴奋的对该院少年庭法官谢道。自该院去年实行涉少民事案件统一归口少年庭审理以来,共审理涉少民事案件301件,调撤率达到75%,挽救了百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举办“为孩子父母学校”是该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又一重要平台。为了引导婚姻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慎重对待离婚,妥善处理子女抚养、教育问题,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自1992年起创办了一所新型的特殊的学校“为孩子父母学校”,今年已成功举办了第十一期,学员达1100多人,使许多面临失去家庭温暖的孩子,又重新回到了父母的怀抱,为社会营造温馨祥和的家庭环境注入了积极的因素。在今年的为孩子父母学校开学典礼上,西湖区政法委、妇联、团委等相关单位领导和街办、社区、学校的代表及人民陪审员等100余人等列席参加了此次活动。通过对正在审理的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离婚案件当事人以及判缓当事人的父母等近百名当事人进行法制、心理、伦理道德教育和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教育,引导他们慎重对待离婚问题,妥善处理子女抚养、教育问题。经过现场调解,先后有近50名离婚诉讼当事人当场和解并请求撤诉,调撤率达60%。

该院在审理涉少案件中,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制定了多项举措,充分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实行涉少案件优先处理。建立涉少案件绿色通道,对此类案件优先立案,加快审理,优先执行;对生活困难的家庭提供司法救助,实现立案、审理、执行、救助“一条龙服务”。在审理涉少离婚案件中,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生存、教育环境,在抚养权、财产判决等方面向未成年人保护方向倾斜。实行未成年被告人与成年被告人刑事案件分案诉,防止成年被告人与未成年被告人交叉感染,以便案件移至法院后能尽快审结,提高办案效率。

——加强案后回访,巩固帮教成果

“对于少年刑事案件,我们不能一判了之,而是要与失足少年真心交朋友,要走进他们的内心深处,逐步清除他们犯罪的思想根源。”该院分管少年审判工作的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梁娟萍如是说。少年庭的法官们将审判工作向后延伸,与被判刑的失足少年结成对子,定期与他们保持书信联系,消除他们在改造过程中的思想顾虑。

在该院少年审判法庭,处处充满着对失足少年的关爱之情。对待被判处缓刑的少年犯,她们更是坚持用真心帮教,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复学等实际问题。失足少年万某因犯罪被判缓刑,宣判后万某情绪十分低落,并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经过法官妈妈的耐心帮助,已经从内心认识到自已的错误。但他在找工作时却遇到了麻烦,用人单位在知道了他曾经犯下错误时拒绝用他,在案后帮教回访中,该院少年庭刘法官知晓情况后,多次上门与用人单位以及万某所居住社区联系,多方奔走,打动了用人单位,解决了万某的工作问题。万某不无感触的说:“法官妈妈亲自为我解决工作的事情,我没有理由不好好珍惜,以后要加倍努力,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的关爱。”

该院特别注重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上门回访帮教工作,制定了帮教回访工作制度,对于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定期开展 “帮教日”,在社区的支持和参与下,坚持上门回访帮教,去年以来共上门回访帮教45次,建立帮教档案45件,让法官与家长以及未成年被告人建立“连线关系”。经过该院帮教的未成年被告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如今,大多数未成年人都是独生子女,全家人视之为掌上明珠。为此,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们认为,挽救一个失足少年,就是挽救了一个家庭,就是为社会增添了一份和谐因素。去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涉少刑事案件35件,判处非监禁刑的达到85%,给予了20余名失足少年改过自新的机会。

——加强联系配合,创建大保护格局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求社会各部门之间建立相互配合、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该院通过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学校、社区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将社会调查等工作前移至公安局、检察院,充分发挥学校、社区在化解涉少案件中的积极作用,着力构建“司法救助一条龙”、“全面保护一条龙”、“社会矫治一条龙”的少年司法“三条龙”工作体系,构建“司法为主、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大保护”格局。

该院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回访帮教相结合的判后教育机制,在为少年缓刑犯建立专门档案的基础上,规范缓刑考察期间应当履行的义务,与社区、学校等多部门一起监督其履行义务,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建立共同帮教,定期回访考察,与未成年被告人、家长、学校和社区基层组织负责人见面,全面掌握其表现情况。重视社会调查。积极会同公安、检察、司法、学校等单位开展社会调查,及时掌握未成年人社会信息,在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和社会调查报告的基础上做出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判决。

西湖法院少年审判工作走过了二十多年的风雨路,一路上有过辉煌,遇到过荆棘,但他们的信念始终没有动摇,因为他们坚信,建立健全少年司法制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实践。展望未来,该院法官们更是豪情满怀,他们坚信,用他们的实际行动,一定能够为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添砖加瓦,为实现伟大中国梦作出贡献,用法律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吴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