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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7-03-14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关工委办公室:

根据省综治办通知要求,省关工委结合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决定从3月份开始,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1、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2、各单位对困难青少年的帮教帮扶的措施和成功做法;

3、各单位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妥善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典型经验;

4、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维护青少年权益,对食品安全和非法传销、网络电信诈骗等危害进行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进行的治安乱点排查整治、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5、介绍毒品危害,普及禁毒知识,宣传禁毒法规,传播禁毒观念,提高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6、宣传应急救护知识,切实增强青少年安全防事故、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

7、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和谐平安建设,维护安全稳定的经验做法。

二、宣传形式

要通过广泛动员广大“五老”积极参与当地的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组织关爱报告团深入学校、企业、机关、乡村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利用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展示综治、平安校园建设的宣传内容,提高青少年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和认同感,使其成为平安法治建设的支持者、践行者。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推动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开展。

2、要将宣传活动融入到“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教育活动中,抓好“零犯罪学校”“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周边文化环境的治理,组织“五老”对互联网营业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的义务监管。加强“四点半钟学校”等青少年课余活动场地建设,抓好校外管理,解决好无人管的空档期问题,组织“五老”进行安全巡查,减少少年儿童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参与平安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鲜活经验,经验做法的文字、影像、图片资料及时报送省关工委办公室和省关工委网站邮箱。省关工委网站和《育人》导刊将对各地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


省关工委办公室邮箱:jxggwb@163.com,省关工委网站邮箱:jxggwwz@163.com。


江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