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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荷明事迹

陈荷明于1962年参加工作,在万载县公安局长、丰城市公安局长、宜春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的岗位上长达19年,退休后担任宜春市公安局关工委主任9年,先后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全国优 秀人民警察1次,全省优 秀人民警察2次,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1次。2005年担任市公安局关工委主任以来,团结和带领关工委一班人奉献为先,责任在上,继续发挥余热,满腔热情地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3次荣获全市关工委工作先进单位,赢得了学校师生、市民群众、未成年人家长的广泛赞誉,2010年6月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

为了履行好关心下一代这一千秋大业的神圣使命,他顾不了自己长年患 “三高”疾病的痛苦,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9次带病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13次徒步走访社区贫困未成年人家庭和学校存在实际问题的个别学生,嘘寒问暖,耐心疏导,加油鼓气。在他的影响和带动下,局机关其他12名退休老同志主动要求加入到关工委的行列中来。

一是创新宣传形式,广泛普及法制教育。早防治、早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前提。为此,陈荷明将市局本级和县(市、区)公安局关工委的老同志组织成一个12人的法制宣讲报告团,并亲自当团长,深入到全市10个县(市、区)城乡54所中小学校、社区和乡村,将精心收集的大量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融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宣传教育教材中,使法制宣传教育在青少年中得到普及,道德境界得到升华。开展普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来,该宣讲报告团共印发宣传和宣讲材料近万份,开展法制教育77场次,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学生73457人次。有力增强了未成年人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是创新开创帮教基地,挽救失足青少年。为使一时误入歧途的未成年犯罪人员回归社会,走向新生。自2005年始,陈荷明组织局关工委16名老同志,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赴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签订未成年人犯帮教工作合同书,共同建立帮教基地,实施关爱互动行动。在关爱互动行动中,连续4年携带日常生活学习用品,驱车数千公里,对在该所服刑的宜春籍“两少”未成年人开展面对面帮教,通报宜春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告诉家庭对他们的期望,要求他们好好学习,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5年来,关押在该基地的233名宜春籍未成年犯中的46人提前释放,其中7人先后减刑两次以上,累计刑期减幅长的达4.8年,并对释放人员组织了7次家访和座谈活动,收到了明显效果。据管教所民警反映,目前,在该管教所释放的94名宜春籍未成年人犯无一重新犯罪。

三是创新开展“零犯罪”试点,构建和谐平安社区、校园。“零犯罪社区”和“零犯罪校园”试点,就是为了使社区和校园达到无人犯罪的目的而对个别社区、校园先行开展尝试性的防治、教育工作。2006年至2009年,陈荷明组织市公安局、袁州区公安局关工委到袁州区袁河社区和湖田中学,针对这两个单位地处城乡结合部,社会情况复杂,治安刑事案件多发等实际,会同所在街道、社区干部和乡政府领导,协调辖区民警、学校教师及学生家长,分别开展了“零犯罪”社区、“零犯罪”校园试点活动,走出一条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结合”,共同教育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新路子。通过采取建立关工委组织、设置法制宣传教育课程、开办家长学校、创办未成年人阅览室等八项措施,这两个单位真正取得了未成年人“零犯罪”的实效。其中袁河社区出现了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黄赌毒现象、无法轮功练习人员、无火灾、无械斗、无家庭暴力、无哄抢事件、无一上访事件的“十无”良好局面。湖田中学在彻底解决治安、刑事案件多发问题的基础上,学校中考综合成绩由历年徘徊不前的状态跃升为袁州区36所农村中学之首,得到了市委谢亦森书记的高度赞扬,其经验做法在宜春其它9个县市公安局关工委全面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