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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检察院女子公诉组喜获 “全国巾帼文明岗”

渝水区检察院女子公诉组喜获 “全国巾帼文明岗”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女子公诉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自2008年以来该院已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省市级“巾帼文明岗”、省市“青少年维权岗”等系列荣誉称号。

近年来,为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成效,该院于2008年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成立女子公诉组,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此基础上于2012年成立了由女检察官组成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提升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专业化。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健立完善了社会调查、羁押必要性审查、流程化帮教育管理和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如该院创建的帮教无缝对接模式在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方面取得突出成效。7年来,该院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为“零”,其中有5名学生考取了二本以上高校。

为加大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力度,该院未检科女检察官还主动承担起辖区学校法制辅导员的重任,定期深入学校,通过以案说法、法制专题讲座、法制宣传板画展、发倡议书、开辟专栏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校园法制宣讲活动,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

(新余市渝水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