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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托朝阳 晚霞添春晖

——新余市关工委荣获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纪实

一个并无“实权”的关工委,一群两鬓苍苍、不辞辛苦的老同志,却乐于为下一代健康成长办实事,善于帮助弱势青少年群体解难题,为全市的和谐平安与稳定,为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近日,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团省委共同下文,对近年来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88个单位、85名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新余市关工委被授予“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全省关工委系统仅两个单位)。在这之前,新余市关工委曾连续两次被中国关工委、中央文明办授予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多次被江西省关工委、省文明办授予全省关心下一代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连续6年被评为“新余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关工委和“五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遵循“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五老”在青少年成长中的关爱、教育、引导和帮扶作用,立足正面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各种活动,针对重点青少年人群,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努力构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网络,取得了较好成效。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广泛开展思想道德主题教育活动,构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全市各级关工委每年在未成年人中进行一项主题教育活动,今年开展了“学雷锋、心向党、讲品德、见行动”主题教育活动。今年以来,新余市关工委思想道德教育报告团的5位老同志,深入市、县(区)30所中小学和职业院校,作主题教育报告36场,听报告学生4万多人。同时,各级关工委就近就便组织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实践教育活动。如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关工委与辖区内市直单位关工委共同举办“三好”学生座谈会、“学雷锋、见行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学雷锋、献爱心”等活动。各地各单位关工委还通过举办报告会、演讲会、故事会、主题班会和出墙报、黑板报等形式,组织青少年开展践行活动,学雷锋活动已蔚然成风。全市各级关工委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在青少年中大力弘扬热爱祖国、孝老爱亲、团结互助、诚实守信的良好精神风貌和道德品行,构筑了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网络。

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基本任务,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构建法制教育网络。法制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宣讲《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针对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运用大量案例,讲清为什么要学法、重点学好哪些法、学习法律的要求,让广大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新余市关工委法制教育报告团成立7年来,已作法制报告200多场,14万余名青少年学生听讲。报告团成员、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胡乃豪参加关工委工作十多年,共作法制报告303场,听报告青少年达13万余人。据统计,全市各级关工委每年举办法制教育报告、讲座、培训达200次,受教育青少年4万人以上。目前,市、县(区)、乡(镇)已形成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

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和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构建帮扶网络。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的结对帮扶工作,一是进行面对面地帮教,二是建立电话沟通联系制度,三是积极协调各方,助其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如新余市关工委驻会一老同志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廖某的帮扶,一方面主动到团市委、团区委和区司法局协调培训事宜,为其争取了免费培训机会;另一方面考虑到其家庭贫困,筹资2000元捐助给他,作为在校培训期间的生活费。廖某后参加工作,并成为单位技术骨干。对于全市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各级关工委安排“五老”与他们结成“二帮一”或“一帮一”的对子,开展结对帮教活动。经帮教,他们中有的考上大学,有的光荣参军,有的创业致富,绝大多数青少年已克服不良行为。目前,全市关工委“五老”帮扶网络基本构成。

以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为义务,广泛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构建安全网络。各级关工委发动“五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以促进社会稳定和青少年健康成长。一是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创建“零犯罪社区、村”活动。二是发挥“五老”优势和作用,帮助社会人士兴办校外辅导站、“四点半钟学校”。三是持之以恒开展“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工作,全市156位“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常年监督全市范围内的营业性网吧,他们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为净化新余市文化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四是广泛开展“快乐节假日”活动,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旋律,以丰富青少年节假日生活为重点,以节假日和重大节庆日为活动时间,组织青少年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娱乐活动。“五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为青少年筑起一道安全的防护网。

(新余市关工委王文江)